第三章 我的球賽

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可以射球。當我從大學出來時,每個人也會說:「他不能射球。」其實只是我不需要 這樣做。在大學時,我能突破聯防深入籃底取分,因為球隊只會對我作單對單的防守,而且我擁有快速 的第一步,能隨時擺脫對手。那時,我的進攻看似不如現在般那麼有威脅性,因為當時我在史密夫教練 特定的制度下打球,加上本身亦在學習階段。

這便是我從甸史密夫身上所學到的知識。高中畢業後,我已擁有應有的球技,但是我不懂如何比賽。史 密夫教導我關於球場上一切的知識,應何時加速,何時慢下來,如何運用敏捷的身手,那些時刻應用那 些特定的戰略等。全靠在進入 NBA 之前已以上這些知識,我才可以在球賽中應用出來。

很多人說史密夫是唯一能控制我每場球賽得分在 20 分以下的人,但他亦是給我獨取每場 37 分知識的 人,這是其他人不能明白的。

很多人問我如何可以取得那麼多分。取分便是取分。如果我想每 平均取得 32 分,這是不太困難的,只要每節取得 8 分便可。對 我來說,完全沒有問題,我隨時能做得到。這並非誇大其詞,只 是信心的表現。我知道比賽的進程如何,自己將會獲得多少射球 。我對自己的球技和身處的比賽制度有十足的把握。

也有很多球員會認為自己若享有我同樣的自由度便可做到我所做 的一切,但他們連最基本在 82 場賽事中維持穩定表現要付出多 大的代價也不知曉。1997 – 98 年球季前席,”便士” 夏達威 (Penny Hardaway) 告訴我他將會取得每場平均的 40 分,並取得得分王的美譽,因為那時正值奧尼爾離隊,夏達威一心以為自己 會有更多的得分機會。他當然非常認真,但知否一場取得 40 分 是如何的困難?那即是要每節取得 10 分,每一場的每一節也要 做到。這只是平均的計法,若不幸一次取不到起碼的 10 分,便 要下一次取得更多分。

就算面對對方如何嚴密的防守也要做得到,換言之,在對方的雙方防守下你還是要衝鋒陷陣,博得對手 犯規之餘也要投入八成的罰球,每晚皆如是。要像我般得分並非偶然,因為環境會轉變,而且視乎個別 球員的野心有多大。你需要看通球賽,製造機會。今晚出現的機會不代表第二晚會再出現,所以你要知 道如何制勝每一個對手,因為你越取得多分,對方便會越加阻撓。因此,你需要每晚都鬥志旺盛,看準 及把握機會進攻。這班小子不明白這個道理,他們根本不明白每晚要取得 40 分所需要的鬥志有多大。

你需要有能力去作經常性的調整。你有否一開賽便全力進攻來控制大局?有沒有使其他隊員也投入參與 而助你一臂之力?我仍未數到你應如何防守來製造己隊輕易的入球。盜球、封截、快攻等多方面的努力 才構成每晚的 32 分。好像夏達威和格蘭希爾 (Grant Hill),他們現處的職業階段仍只是靠體力來取分 。但到了季後賽要和同一隊對賽七場,你的頭腦需要轉得更快,有時甚至每次進攻也要作出不同的調整 。而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以取得勝利為大前題。我不認為他們當中有那一個已做到以上所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