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的自我──人生沒目標﹐死了也罷
一九九四年四月的某一天夜裡﹐我坐在我的小貨車駕駛座上﹐膝上放著一把步槍﹐ 想著要如何結束我的生命。那是在阿本山球場〔Auburn Hills〕的停車場裡﹐當我還是底特律活塞隊球員時﹐在這同一地點曾親身經歷過多次偉大的時刻。我坐 在車裡﹐望著無盡的柏油路以及巨大空蕩的建築物﹐發現自己準備了斷此生──如果這樣做表示我能夠擺脫過去的我。
我已擁有兩枚總冠軍戒指﹐並且即將連續兩年取得籃板王的頭銜。我曾經兩度入選全明星隊以及NBA年度最佳防守球員。我在底特律這個滿是藍領階級的工業城 市裡知名度不差。我是站在前線為部隊擋子彈﹑給別人開道奪取榮耀的人物。我樂於扮演這個角色﹐別人也喜歡我扮演這個角色。
我擁有每一個人都想要擁有的物質生活﹕一棟大房子﹑一輛法拉利﹑知名度。 我是成功的典範﹑是真實生活里專門為電視制作的特別節目。我的童年生活艱困﹑ 受教育不順﹑曾經觸法﹐還有一段時間裡無家可歸。我是一個出身於達拉斯橡木崖 〔Oak Cliff〕國宅〔按﹕所謂國宅﹐是貧民窟的婉轉說法〕的黑人小孩﹐大學時 期藉由奧克拉荷馬一戶白人農家之助﹐讓我看到了人生的另一面。我的故事簡直就 像小說情節。
表面上看起來我要什麼就有什麼﹐內心裡其實除了空虛的靈魂與膝頭的一把步槍外﹐我一無所有。
當晚稍早的時候﹐我曾寫了個紙條給一個朋友──夏爾登史帝爾〔Sheldon Steele〕﹐向他述說我當時的心情。我是先開車到他家﹐丟下紙條﹐然後才到球場的。
我記不清楚紙條上面寫些什麼了﹐只知道我想要讓他了解﹐我已無法確定是否要維持目前的生活步調。那是個私人短箋﹐不算是遺書。後來﹐大家卻說這玩意兒 是遺書﹐其實我坐下執筆的時候並不是那麼想的。
那晚之後我變得靈台清明﹐以後也將永遠如此。
在沒有賽事的時候開車到球場去﹐對我來說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﹐除了一望無際的大停車場之外﹐四周什麼都沒有。我有時會在清晨或者是深夜到這裡來練球。 其它的時間則到活塞隊的重量訓練室練習。
我從來不按照別人的作息表過日子。我想做什麼的時候﹐不管幾點照做不誤。 除了必要的約會﹐我不在乎時間。我也不戴手表﹐也不擔心幾點﹐更不喜歡浪費時間在睡覺上面。我分得出晝夜﹐這就夠了。我離開夏爾登家的時候已經很晚了﹐大概是凌晨兩﹑三點吧﹐我決定開車到球場做點練習﹐我打算籍著由做重量練習以及聽“珍珠果醬”的音樂﹐拋開體內的焦慮與痛苦。
這件事發生在我加入活塞隊的第七年快結束之際﹐也是我待在隊上的最後一個球季﹐球隊當時已開始走下坡了。那個球季我們只打到聯盟分區第六名﹐勝四十場負四十二場﹐甚至沒打進季後賽。三年之前我們還是總冠軍呢﹐想想真悲哀啊。我們這支偉大的球隊正一點一滴地肢解著﹐我感覺我的生命也跟著被分解了。
我到球場的時候四下無人﹐我非常努力地練習﹐聽著“珍珠果醬”的音樂﹐用力地舉重。沒有其他人﹐只有我﹑舉重器材與音樂。這地方像個墳墓一樣。我想把 心裡所有的痛苦與哀愁都發泄到舉重上面去。
當我聽著“珍珠果醬”時﹐音樂舒緩了我心裡所有的煩憂。教我很難解釋﹐他們的音樂是那麼的真實﹐讓我想起生命裡的所有事情。在那一刻﹐我無需太多的靈感﹐就足以心思澎湃了。
我所想的﹐是他媽的我這一輩子的衰﹐遇上那些狗屁倒灶的事﹐也不知道我還能再承受多少。我大概做了兩個小時的練習﹐然後我打開健身房的門﹐累得半死﹐ 走回車上。
走出去的時候﹐我想著﹕死﹗槍就在車上。就那麼簡單。我一直在想﹕我不應該擁有這一切﹐不應該在這裡﹐不應該當個NBA球員﹔我沒有權利存在這個美妙的 世界上。我只是一名出身國宅的小子﹐瘦巴巴的看起來挺滑稽又不起眼。我是那個因為在打彈珠台的時候總是扭來扭去﹐所以被人家叫做“小蟲”的傢伙。我﹐過著 這種日子﹐有女人﹑有錢﹑到處引人注意﹐不像是真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