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身低微的無名小子──出身低微的無名小子
他們跟我說﹐如果那些手表沒能找回來﹐我就要坐上半年的牢。
在橡木崖這種地方﹐偷竊與販毒是很不受歡迎的。 那裡沒有人願意幹這種事﹐因為只要是有過這種行為﹐就是搬走。在偷東西被捕之後﹐我開始專心打球﹐經常在體育館裡和別人鬥牛﹐在那裡羅瑞塔魏斯特布魯克發掘到我。那時候我跟夜間部的球隊玩玩﹐或者是隨便湊隊比賽﹔大多數的時間則像個得到新玩具的孩子﹐在體育館裡面混。此時我已長到大約六尺八寸高﹐不過還是很瘦﹐對於突然這樣的成長也感到有點害怕﹐就好像我驟然擁有新的身體一樣。
我在籃球場上可以做到過去無法達成的成就了。
我參加有組織的球隊是在高中二年級﹐但是高三時在球隊只打不到半個球季。
我不過是個容易緊張的小子﹐從來沒上場過。直到現在﹐我坐冷板凳的時候還是頗能自我調適。
不知道羅瑞塔現在何方﹐我打賭她會跟每一個人說﹐是她發掘丹尼斯洛文的。我跑去參加郡短期大學的面試﹐十五分鐘後他們把我拉到旁邊說﹐願意提供獎學金給我。這一切發生得太快了﹐我不確定是否以二十一歲的年紀才要展開籃球生涯﹐不過我還是接受了。不時﹐這一切似乎都不在我的控制之下。
我只替庫克郡打了十六場﹐唸了一學期以後被當掉﹐也認為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。我可以打得很好﹐但我並不在意。每場平均得分超過十七分﹑十三個籃板──
對於從未正式參加過球隊的球員來說﹐這算很不錯的了。我有這個天份﹐可是其它配合的條件還沒成熟。
我又回到達拉斯和從前的哥兒們打混﹐但除了偶而偷點小東西之外﹐並沒有做出其它違法的事。盡管我有一名朋友是個毒販﹐其他的一些朋友也在為他做事﹐但我只在老媽家與街上閑蕩﹐無所事事﹐跟過去沒兩樣。
隆恩雷斯曼〔Lonn Reisman〕當時是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籃球隊助理教練﹐曾經在庫克郡看過我打球﹐這所大學的球隊屬于NAIA〔美國全國校際運動聯盟〕﹐隆恩認為我能夠打出一番名堂﹐於是告訴總教練杰克哈定〔Jack Hedden〕﹐兩個人前來找我。他倆的意志頗為堅決﹐但因為我在經過那一學期的大學生活之後已經決定不再讀大學了﹐縱然他倆一再打電話到我家﹐我始終拒絕接聽﹐我不想聽他們說什麼。後來讓我跟他倆談話的原因是﹐有一天他們上門來找我﹐剛好是我去開的門。
我不知道這是不是“飛人”佐敦﹑“巨無霸”奧尼爾﹐或者是其他的NBA球員被大學召募的同樣方式。回想在我有今天這種地位之前所發生的種種事情──那名女孩說服我去參加面試﹑每一個人都把手表還回去使我免了牢獄之災﹑教練上門時剛好是我去應門──你或許能同意冥冥之中必然有人在照顧我。
兩位教練說服我到那裡去闖闖看。自己也曾下定決心﹕必須離開達拉斯﹐必須遠離過去一起在街上打混的廢人﹐開創自己的生活。我匆匆忙忙﹐漫無目標地離開了。
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位於奧州杜蘭特〔Durant〕﹐這是個人口約六千的小鎮﹐跟我的家鄉比起來﹐杜蘭特是個截然不同的世界﹐老兄﹐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。
對於初次離開家鄉的我來說﹐在這兒頗不自在。我只了解家鄉和國宅﹐到了這個小鎮很不習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