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身低微的無名小子──出身低微的無名小子
有好幾次當那些人叫我黑鬼或者是叫我滾回非洲的時候﹐我手上是握有散彈槍的──要不就在手邊。好幾次我都想幹掉他們。有一回﹐車上有一把布萊恩借我的鏟子﹐當時有個傢伙罵我是垃圾﹐差點被我拿鏟子在頭上敲一記。我可能做出某些事來﹐然而都是被那孩子阻止。
布萊恩阻止了我﹐不然就不會有今天的丹尼斯洛文了。若那時候布萊恩沒有陪我在一起﹐我很可能拿鏟子打那混蛋﹐然後在監獄裡度過餘生。除了用這種方法之外﹐我不知道要如何對付這種人。
做事情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採取退縮的態度﹐然後做出全世界最壞的事情來──
那麼你就不可能會成功了。在那時候最容易的辦法就是用那把鏟子﹐或是那把槍﹔那就是一種退縮﹐然後我的人生便失敗了﹐同時也有了藉口。
布萊恩還是我的好朋友。他現在協助我經營我的營建公司──位於德州費斯科〔Frisco〕的洛文挖掘公司──我們還經常在一起聊天。我們肝膽相照﹐那是種強烈的情感。
我住在瑞奇家的時候﹐每天都得工作。清晨五點起床擠牛奶﹐或把生病的牛只趕到殺倉﹐都是些農場的事。不管晚上有沒有球賽﹐我都得做事。
那所大學對運動員並沒有特別優待。我的平均成績是C﹐也沒得到什麼獎賞。
身為球員會有一些特殊待遇﹐但在課堂裡就一視同仁了。我若是被當掉﹐那就當掉了﹐沒有送分﹐也沒有任何金錢報酬或者是免費提供汽車使用。
看看克裡斯華許本〔Chris Washburn〕與威廉拜德福〔WilliamBedford〕這些人﹐他們都是NBA選秀中第一輪被選中的﹐後來卻都因為吸毒毀了前程。像他們這種人投入職業籃壇的前几年﹐就因為不知道守本份為自己打球﹐因而惹來大麻煩。我在進入NBA以後也有自己的問題──即那種由儉入奢的問題──但這些都只讓我的心智更為堅強。
由於我能打籃球﹐終於讓我得到東南奧大學校附近社區的接納。這是我首次見識到名聲在外的力量與所有的甜頭。我是該地區最佳的球員──邊續三年榮獲NBIA全美明星球員﹐平均得分超過二十五﹐抓下十五個籃板﹐兩次得到籃板王榮銜﹐大三那年領導校隊奪得NBIA總冠軍──因此﹐學校對我的功課也只有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。
這是我頭一回能夠看穿人們真正的想法。我知道若是沒有打籃球的本事﹐我只不過是個普通的黑鬼罷了﹐到死或許都無法看透。
他們心裡的真正想法是﹐“不管你是不是黑人﹐只要能打好球就好。”
現在一堆白人跟我好﹐也都能接受我﹐但他們或許不能接納過去那個奮斗的黑人小子。學校不會接納那個在街上游蕩的家伙﹐或者是那偷手表的﹑逃學的傢伙。
對於成功無望的人﹐你是不會去注意的。社會上允許你隱藏過去的一切﹐然後對你說﹕“好吧﹐你現在被接受了﹐洛文﹐因為你有錢了。你被接受了﹐因為你有名氣﹐我們歡迎你。”
當我二十歲的時候﹐人們看到我就會跨到對街去﹐免得與我打照面。現在他們擠在我身邊索取簽名。這真是狗屎──我早就看透了。
我總是有貴人相助﹐在奧克拉荷馬州﹐此人是仲姆斯瑞奇。不是什麼富人或有名望的人﹐只是一名靠著送信維生的尋常農夫﹐一個循規蹈矩的人。每當我把事情搞砸的時候﹐他會對我說﹕“喂﹐你不能這麼做﹐你是從低收入戶國宅來的﹐你是從街上來的﹐但這裡不是街上﹐你想回街上去嗎﹖”
初到他家時﹐我總是會望著他頂嘴﹐“對啊﹐我想回去。”
“夠悍嘛﹐”他說﹐“我不會讓你回去的。”
這人把我人性的一面給找出來了。他讓我變好﹐他絕不允許我越軌﹐絕不讓我迷失。沒有對我說教﹐他只不過是教我正確的方式﹐讓我知道該怎麼做。我必須工作﹐必須幫忙﹐必須守規矩。從他身上我學到不少──這人甚至連小學六年級都沒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