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(第七節)

出身低微的無名小子──出身低微的無名小子

他仿佛是童話故事裡的智慧長者。真不敢想像這人會出現在我的生活裡﹐不敢想像世上會有這種人存在﹐他明示出﹕我若能面對現實﹐必須可以超越自我﹐前途沒有任何阻擋﹐一條陽光大道。

他對任何事都是勇往直前﹐一條腸子通到底。他不是那種會下來告訴我若我努力足夠﹐必然可以成為出名籃球員的典型人物﹔他不會灌輸我那種東西﹐因為他不是那種人。不過他會這樣說﹕“不管你做什麼﹐腳踏實地的去做﹐照你所想的做﹐而不要依別人的意思。”

當我離開達拉斯時﹐拋開了一切。我認為要出頭的唯一辦法﹐就是將昨日種種都拋到腦後。必須要忘掉它﹐才能前進﹐不能再分心。

我專心的向前看﹐決心追求成功﹐拋下了不少事情﹐甚至包括我媽在內。母親撫養我們長大非常辛苦﹐我很感激。我也為她做了點事──買房子﹑汽車﹐但我們並不親。我們之間的關系有點奇怪﹔有時候我們一周說兩次話﹐有時整整一個月都沒有交談。我跟兩個妹妹也不親﹐我們偶爾會聊聊﹐了解她們生活裡的一些事情﹐可是自從我走以後我改變了許多﹐兄妹間的感覺與過去大不相同。

與家中關係的改變﹐我其實沒有選擇的餘地。我與瑞奇家親近﹐把他們視為一家人﹐或許讓我在家裡感到不是味道。可是我實在是必須要切斷那讓我回頭的任何往事啊。

當你是個住在黑人國宅的小孩子﹐你會被教導要上進﹐努力工作以便能脫離那裡。若你能把一切拋開獲致成功﹐卻會被指責忘本。“你忘了出身。”每一個人都會這麼說。

我沒忘了我的根﹐從未。我經常回到家鄉﹐開車或走路到橡木崖街上。我回顧過去種種﹐想起我是如何克服了一切。我回到那裡是為了展望未來﹐因為有時候我需要如此﹐它會讓我有飢餓感﹐讓我腳踏實地。

我在東南奧大讀完四年級之後﹐在NBA門前徘徊﹐像個唱獨角戲的。他們檢視我的攻守記錄﹐再看看我的年紀〔那年我已二十五歲〕﹐不知道要怎樣用我。他們欣賞我的體格與速度──大家都說我有資格參加奧運四百公尺賽跑──但是他們無法確定我在NBA的合適位置。

不管我到哪裡﹐他們都提供同樣的事情﹕試驗計劃。在他們眼裡﹐我是某個值得給予機會試試的人﹐因為將來不知道從我身上會得到什麼樣的報酬。

我並不在乎這些﹐只要有人肯給我機會就好。我參加了季後全明星賽﹐表現優異。東南奧大的教練跟我說﹐我可以到NBA去打球﹐但我不像別人想得那麼多。接著﹐我在維吉尼亞洲普茲茅斯〔Portsmouth〕邀請賽裡得到了最有價值球員頭銜﹐那是大學籃球好手如雲的一場盛事﹐而我讓大家大開眼界了。

在那些比賽裡面﹐有不少著名好手﹐我狠狠地修理他們。就像過去一樣﹐我比別人更認真﹐更為渴望成功。現在﹐大學的著名球員根本都不參加這種比賽了﹐他們認為這些都是浪費時間﹐因為他們早在進入大學打球前就已經建立起名聲﹐同時他們的經紀人與教練也會勸他們﹐“不要參加﹐免得受傷。”

若你真的是厲害﹐就到那兒去秀一下﹐不要管會不會受傷。去跟其他的好手較量﹐讓別人知道你準備拼一拼。

活塞隊在一九八六年選秀大會第二輪中選了我﹐我是當年第二十七名被選中進入NBA的球員。順位則排在堅尼獲加〔kenny Walker〕﹑布瑞德賽勒斯〔Brad Sellers〕以及莊尼道金斯〔Johnny Dawkins﹐〕等人後〔按﹕前述三人均為游走各隊的板凳球員〕。在我前一位被選的是葛瑞格垂林〔Greg Dreiling〕﹐一名來自堪薩斯州的七尺中鋒﹐在NBA每場平均得分二點二﹐籃板球二點二個﹐我想他可以說是表現始終如一的。

我進入活塞隊與艾西亞湯瑪士﹑標林比亞﹑雲尼莊遜﹑力克馬漢﹑愛德林丹特利〔Adrian Dantley〕等人同隊──他們已是固定的陣容。他們曉得我會給隊上帶來活力﹐但或許認為不先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﹐就無法從我身上得到什麼。若有什麼收獲的話﹐記得吧﹐老兄﹐是個試驗計劃﹐我願意盡一切努力換取留在NBA打球。我與別人不同﹐我是外人﹐但我想盡可能留在那裡。我從不同的角度看事情﹐因為我知道﹐我拋開一切﹐到達這樣的地位﹐要犧牲多少代價。

我喜歡這樣默默無聞地進入NBA﹐我不在乎。第一次在活塞隊參加集訓時﹐一名記者問我﹕“你是誰啊﹖”我望著這名“觀光客”說﹕“我是突然蹦出來的無名小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