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(第三節)

狂野夢想──活塞隊的正確抉擇

有一種錯誤的想法﹐認為我們老是想讓別人受傷﹐其實我們從來沒有﹐我們只是打球而已。相信我﹐若我們有意傷人﹐那將是輕而易舉的﹐我們每天晚上比賽都可以把別人送進醫院。不僅是強壯夠力﹐我們還知道怎樣傷人﹐隊上多的是街頭混混出身。

大家都討厭林比亞﹐但他喜歡扮演這種角色。任何打球的人都會喜歡林比亞這種人在隊上﹐他什麼都不怕﹐他不在乎把誰給打倒了﹐不管你是黑人或白人﹐張三李四或是什麼﹐只管敲你火鍋把你攔下來﹐然後還會對你吐口水﹐對著你一陣臭罵。他是個異數﹐NBA裡的每個人都討厭他。

林比亞會把人踩在腳底下踐踏﹐讓對方覺得極端受辱。下一回再遇到同一個對手﹐譬如我們正準備跳球的時候﹐會聽到林比亞對這傢伙說﹕“記得上一次我是怎麼整你的嗎﹖準備好吧﹐我打算再搞你一次。”

他的毛病是永遠沒有保留﹐敞開來幹。NBA裡的每名球員都曉得他要幹什麼﹐但是每名球員也都知道在他們自己隊裡有著同樣的角色﹐只是不夠厲害罷了。林比亞扮演著“白人不會跳”的角色﹐十分稱職﹐同時他可不是不會打球﹐他是籃球界最厲害的中鋒之一﹐也經常在關鍵的時刻投入重要的球〔按﹕林比亞是少見的外線神准中鋒〕。他值得記述的﹐應該不只是球場上的惡棍角色而已。

酋長”羅拔巴利殊〔Robert Parish﹐前塞爾特人隊著名中鋒﹐後轉會至黃蜂隊與公牛隊﹐為NBA出賽場次最多與年紀最大的球員﹐入選NBA五十周年50大球星。〕的得分能力為人稱道﹐他與隊友“大鳥”布特﹑凱文麥克海爾〔kevinMcHale﹐中鋒〕搭配﹐在塞爾特人隊的前場佔有重要地位﹐但是巴利殊和林比亞一樣的狠。巴利殊只是比較聰明罷了﹐只是沒有人看到。但是林比亞是明著幹﹐於是聯盟便緊盯著他﹐經常斥責他。

林比亞在球場上自有天地﹐下場以後也很酷﹐眼神裡還流露出同樣的氣概。球迷找他簽名﹐他會低頭望著他們說“滾開”。他就是這個樣子﹐這就是“大象”林比亞。

在那幾年我們活著的目的就是參加季後賽。每年球季一開始便擬下計劃﹐不打到決賽絕不休止。在一九八七至八八賽季輸掉冠軍之後﹐我們連續兩年奪得冠軍﹐要不是因為林比亞的一次犯規──他在一九八八年與湖人隊第七戰之中的最後一分鐘被吹犯規在“天鉤”渣巴身上──要不然我們就能三連霸了﹐跟公牛隊自一九九零至九一年賽季開始的三連霸可以媲美。

在季後賽時無法打出與正規賽季同樣的速度﹐就是沒辦法﹐兄弟。在季後賽裡裁判吹得很緊﹐肌肉型的球隊比較佔優勢。我們的陣容﹐像林比亞﹑丹特利﹑馬漢跟我﹐都是準備在季後賽上前線所排出的陣容。

第一年﹐一九八八年﹐進軍季後賽時﹐我們早盤算要準備在東區決賽把塞爾特人隊幹掉。我當新人的八七年﹐我們在東區決賽第七場敗給他們﹐在七戰四勝的系列賽事裡﹐我們在波士頓花園球場裡吃了不少的虧﹐於是次年決定帶著唯一的信念前來﹕擊敗波士頓。

只要能擊敗他們﹐接下來結果如何我們也不在乎了。

我們做到了。我們在第六戰便把他們幹掉﹐結束了該隊在東區的盟主地位。接下來的兩年﹐我們面對的強敵成為芝加哥公牛隊﹐以及其它的新組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