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(第一節)

吃敗仗──偉大的聯盟走偏鋒

在我職業生涯當中﹐有一段重要時刻可以讓大家了解我這名籃球員。那是一九八九到九零年活塞隊連續二度奪得總冠軍的那年季賽最後﹐我們與候斯頓火箭隊的一場比賽。

那場比賽剩下一分鐘時比分接近﹐情況很緊張。奧拉祖雲把我擠到籃下﹐跳起來準備滿足籃。我知道處於挨打狀態﹐但不能讓他輕鬆地吃我﹐在那時候我們從不讓別的球隊吃我們。我們每一球都防守﹐每個籃板球都搶﹐地板球也不放過。當奧拉祖雲拔起身來﹐我從他後面跟著跳起來。他比我高也比我壯﹐但我有決心﹐我跳起來把他封阻了。好像我在籃圈外邊就把球給敲掉了。

當我明白我所做的事時﹐一切像是凍結住了。在我的手蓋了他火鍋的那一剎那間﹐我想著﹐我真的辦到我所想做的了嗎﹖這真的讓我難以置信﹐成就感涌上來。我看到觀眾都瞪大著眼睛張大嘴﹐於是我開始哭﹐就在球場上。我哭得像個小孩一樣﹐在我瘋狂的生命裡﹐這真是完美的一刻﹕我遭遇打擊﹐被放棄﹐但我又讓全世界震驚了。

於是我哭了﹐就在球場上。我不怕讓感情流露出來﹐我不是那種當著二萬二千名觀眾面前哭泣會感到不好意思的硬漢。這就是我的感覺﹐所以就哭了。立即就爆發出來了。這一刻正是我在籃球場上夢寐以求的。我未曾放棄﹐我極力奮斗﹐不讓自己想念自己無法成功。

在NBA的歷史裡﹐找不到任何人像我一樣在球場上那樣宣泄感情。也找不到別人願意展示出自己另外的一面﹐在全世界面前赤裸裸地表白。有人認為自己能表達出真感情﹐但真正做到的有幾個人﹖有誰能分辨真感情與在鏡子前面練習出來的假感情之間的差異。

一般人以為我是個很強的硬漢﹐對任何人或事都不在乎。可是看到我因為見不到女兒這種事而痛哭時﹐對我的看法會完全改觀。這種感情很赤裸﹐但卻一點也不假。

這就好像NBA方面永遠搞不懂一件事﹕為什麼球迷會喜歡丹尼斯洛文﹖那些不知道答案的人﹐就是因為沒有跟真實的人接觸過。他們不知道人們想看的是什麼。那些工人階層﹐每天為五斗米奮鬥的小市民們──他們看到我等於看到他們的同類。

我在球場上被打得鼻青臉腫的。我喜歡比賽帶來的疼痛﹐讓我覺得生機盎然。從小在橡木崖的柏油路上玩足球開始﹐我就喜歡疼痛的感覺。打球時即使是血流到球衣上﹐甚至於手臂骨折﹐我都不會放棄搶球。我很強悍﹐就像外頭的卡車司機﹑水電工等籃領一樣﹐他們會有認同感。我會為打球把卵蛋都打掉﹐他們就是欣賞這樣。他們不在乎其它的事情﹐不在乎那些經營階層要他們關心的事。

我覺得我有力量表達感情給全世界的人﹐因為全世界的人都會有同感。他們有疼痛﹑有苦悶﹑有壓力。人們能望著我說道﹕“NBA裡而並不都是驢蛋嘛。”

我不是那種花花公子﹐也不是大塊頭﹐連邊都沾不上。我經常被查理斯奧克利〔Charles Oakey﹐按﹕曾把奧尼爾手指打斷的前紐約人隊大前鋒, 現公牛隊〕或是是凱文威理士〔Kevin Willis﹐火箭隊替補中鋒, 現速龍隊〕這種大個子修理﹐這些人比我高出五英寸或是重四十磅──有時兩者兼有。但是球迷卻會發現是我拿下二十個籃板球﹐不是別人。他們會對我說﹕“你知道嗎﹐你搖著屁股如入無人之境。”

聯盟會為花花公子打開市場﹐可是觀眾自球場駕車回家的的路上談論的會是誰 ──丹尼斯洛文。我並不想在球場上太招搖﹐只是盡全力打好球。我是為了那些在球場上說﹕“媽咪﹑爹地﹐我喜歡那個綠頭髮的傢伙”的孩子們。

這並不只是頭髮或刺青的關係﹐如果我染了頭髮但是球打得像積臣傑特那樣﹐沒有人會理我。你必須要有舞台表現與情感流露﹐要讓觀眾感同身受。

你必須搬出戲劇效果﹐必須一本正經﹐把內心裡所有的悲喜感受呈現出來。比賽一來一往﹐有時精彩有時沉悶﹐球迷在看球的時候心情亦隨之起落。如果他們看著我﹐我會引領他們隨著球賽起伏。我時而生氣﹑時而被判技術犯規﹐或者感到受挫﹐或者把史葛迪柏賓撞到看台上去﹐也許你會看到因為太高興而流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