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(第五節)

籃板球絕技──唯我獨尊的骯髒本領

我看“巨無霸”奧尼爾打球時﹐沒什麼感覺。他打球認真﹐也在乎比賽結果﹐可是從他身上找不到別的。他是還沒進NBA就已打響知名度的球員之一﹐他被塑造成所謂的“籃球動物”。他打球奮不顧身﹐努力求勝。可是如果像他那樣有錢﹑有知名度﹑有名氣時﹐求勝的企圖心會有多強﹖在他這種年紀要維持這種信念必然是很難的。

我剛穿上芝加哥公牛隊的戰袍時﹐猜猜發生什麼事﹕他們在預測以我的球風與激烈的張力﹐是否會讓盧克朗尼〔Luc Longley﹐公牛隊中鋒﹐澳大利亞人﹐現退休〕等球員立即變得強悍。

朗尼在季前賽曾經和華盛頓子彈隊的韋伯打架﹐後來箭頭卻轉到我頭上﹐芝加哥的報紙與廣播都說我到公牛隊以後讓朗尼變得強悍了。這點沒什麼﹐不過打架的並不是我﹐我只是想勸架啊。

大家看我在球場上的舉止與球風﹐都會認為我經常打架。甚至以為我在酒吧﹐在街頭﹐或是不管在哪後﹐時常會跟人打架。這絕非事實。我很酷﹐很冷靜﹐我可以忍耐那些垃圾辱罵我而不動手。就象在奧克拉荷馬的時候﹐那些人喊我黑鬼﹐叫我滾回非洲去。那時候要是沒有忍下來﹐哪有今天﹖

此外﹐大多數的人也不敢打我﹐因為他們認為我很瘋狂﹐他們不知道我會有怎樣的反應。他們看著我說﹕“好吧﹐我們的事就這樣到此為止吧。”

有些家伙害怕激怒我。有一次真正的打架是我新人那年在波士頓﹐那些球迷真的讓我永遠忘不了這件事。那一次大家都加入打架﹐是標林比亞跟猶長巴利殊在場中先幹起來的。我先是跟巴利殊打了起來﹐後來又跟丹尼安治〔Danny Ainge﹐前鳳凰城太陽隊教練〕打﹐沒多久到處都有人在打架了。我真的搞不清楚誰是來打架誰是來勸架的了。我一邊揮拳一邊被拉住﹐他們把我拉出戰團﹐我又跑回來打。後來我被逐出比賽﹐還又叫又踢的。關於那次打架的風波﹐我一直想把它忘掉﹐想將這件事永遠放在記憶的深處。

在大多數的時候﹐我的戰鬥都是口頭上說﹕“我要在比賽時踢你的屁股。”然後﹐當比賽結束時﹐我贏得了勝利。戰鬥仍然只限於口頭上﹔那傢伙被換下場會冷板凳﹐因為他在比賽時被拉一把﹐然後高叫著﹕“裁判﹐我的屁股被踢了一記。”

看看我在球場上的貢獻﹐練習投籃時遲到個幾分鐘又有什麼了不起﹖誰在乎這個呢﹖我上場可不會出手個十五次﹐像其他球員那樣。如果我要出手﹐那就一定是在籃下﹐所以﹐有什麼關係呢﹖他們不為什麼不能放輕鬆點呢﹖

好的教練會跟我說﹕“偶而練球遲到沒關係﹐可是我希望你在的時候就要認真一點。”應該是這樣的。卓克戴利就是這樣。

教練應該有權利罰球員的錢。當然應該有﹐但是若球員遲到有正當理由﹐我就不會罰他的錢。我不能忍受的是﹐球員遲到卻又不好好練習﹐那就不同了。我每天練球時都非常認真﹐有多少球員敢說這種話﹖不會太多。

在馬刺隊﹐我也是很認真。他們常說﹕“他遲到了。他遲到了。”可是我練球究竟遲到過幾次﹖幾乎沒有﹐只有一次算是遲到﹐大約兩分鐘而已。我在馬刺隊的最後一年﹐有一回練球遲到。一次遲到﹑一次沒去﹐那些球隊後的人就像小孩子一樣看著鐘。幾乎每天練球我都是早到﹐但都是待在球場外面﹐坐在小卡車後聽“珍珠果醬”的音樂﹐調整我的心情。

大家都曉得我的事情。對約翰史托頓做了什麼﹐對卡爾馬龍做了什麼﹐或是對史葛迪柏賓做了什麼。大家不曉得的是﹐這些不過是進行心理作戰罷了。

我在球場上所做的事都是心理戰。我只是想產生點心理作用﹐不是要咒人。我不想坐在那後被人瞧不起﹐我不說廢話﹐等到我把對手打得稀哩嘩啦以後﹐會讓他們覺得像是吃了狗屎﹐所以我沒必要鬥嘴。大家心後明白﹐你知我知。就是這麼回事。

說廢話浪費時間。那些傢伙說這些﹐不過是想自抬身價﹐想讓別人以為他很壯很壞﹐比真正的他還猛。他們為自己說出這些話﹐我可不需要﹐他們必須說大話以確定自己有一套。有什麼意義﹖

最近大家都喜歡說廢話﹐何不閉嘴﹖拿眼睛瞄別人一眼讓他知道厲害﹐更具有衝擊力。說出來就沒什麼了不起﹐我不需要告訴他要怎麼對付他。如果有一個傢伙下場來望我﹐天知道他在想什麼﹐我要怎樣才能阻止這傢伙──這個從未投籃卻能主宰大局﹑甚至對得分想都不想的傢伙﹖他們的腦袋後在想這個。他們在想﹕我該怎麼辦﹖抱住他嗎﹖這沒有效。因此只能跟在我屁股後面團團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