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(第六節)

籃板球絕技──唯我獨尊的骯髒本領

大家都想阻止我丹尼斯洛文。我在底特律時就是這樣﹐到聖安東尼奧後情形更為明顯。等我被換到芝加哥﹐與佐敦﹑史葛迪柏賓並肩作戰時﹐別的球隊更想阻止洛文再上一層樓了。兄弟﹐他們全都想証明能夠擊敗我們這超強組合。

歷史上只有三名球員能贏得一次以上的籃板王頭銜﹐那就是張伯倫﹑摩斯馬龍跟我。

我的體型不夠壯碩﹐因此這些年來在聯盟後並不是每年都拿到籃板王。只有兩個傢伙能跟我比。“惡漢”巴克利有一次﹐米高基治有一次。可他倆都比我壯﹕巴克利有六尺六寸﹑二百五十磅﹐基治六尺九寸﹑二百四十磅。他們比我更有力﹐比我強壯。我運用的是別人所缺少的。他們有力量夠強壯﹐他們也有強烈的欲望﹐我卻具有他們所沒有的﹐這就是為什麼跟我對抗時是一種精神挑戰了。

我鍛煉身體以便能隨在籃下的衝撞。我只有二百二十磅﹐因此我必須要防備被體重超過二百五十磅的大傢伙給撞出去。我辛勤練習﹐可是也不想讓延遲烴得太壯碩。

我依靠的是柔軟度與敏捷的速度﹐必須要調整好肌肉免得妨礙到動作的輕盈與靈巧。在比賽前後我都健身──練習前後也一樣。我必須這樣做來保持活力與具競爭力。

很難解釋為什麼搶籃板可以主宰比賽全局﹐也很難教人相信只在為求勝意志強烈﹐便能扭轉乾坤。

我的朋友積哈利〔Jack Haley〕曾經跟“魔術手”莊遜﹑“飛人”佐敦打過球﹐他說我在球場上的作為﹐跟那些球星所做的同樣讓他感到驚奇。哈利曾經這樣說﹕“我只能站在那兒看你打球﹐兄弟﹐因為沒有人做到你所作的事。”

有些球員跳得更高手臂也更長﹐可是我做他們不願意做的事。他們不會站在籃下用手撥球﹐等到別人都沒辦法再靠近﹐只剩他跟球。他們不會這樣做﹐因為太累了﹐他們不想把力氣浪費在這上面﹐而想要用在得分。他們也知道只有我一個人願意做這種事﹐因此或許跳個兩回便算了。

他們的想法是這樣的﹐寧願拿這個籃板球來換取一次扣籃﹐並且讓畫面能登上當晚的電視體育新聞。

我並沒有停止對搶籃板這種技藝的提升﹐我能把它提升到新的境界。不只統計數字重要﹐風格與愛好同樣重要。我的下一步便是擴大這風格──我搶籃板就是與別人不同。那就好像﹐“哇﹗”觀眾注意到了。我飛在空中﹑球抓在胸前﹐雙腳伸在不同的方向。球完全是屬於我的。

我開始看到別人學習我的作為。對於別人了解到我的具有人家想仿效的天賦﹐就像他們想仿效“飛人”佐敦扣藍一樣的這種事實﹐我感到受寵若驚。我要讓我的搶籃板球與佐敦的扣籃具有同等的地位。

聯盟方面明顯不欣賞我在搶籃板方面的貢獻﹐他們也沒有讓我的成就得到應有的獎賞。可是我的對手都欣賞我這點。他們曉得﹐他們了解﹐因為他們無法相信我能做到這些。他們看到﹐也感到神奇。

在NBA後面﹐搶籃板球從未被視為能促銷的題材。宣傳影片後都是扣籃與最後一秒投籃的鏡頭﹐以及米高佐敦的漂亮動作。可是現在我看到行銷人員開始注意到搶籃板的力與美了。他們必須注意它﹐因為我還在﹐我還是老當益壯。

很多人說﹕“耶﹐你看到我拿下二十五分了嗎﹖你看到我那漂亮的身手嗎﹖”他們只關心這些﹐他們看不到我所做的﹐看不到我在搶籃板時的動作。

人們會說﹕“你在講什麼﹖你連二十分都拿不到。“狗屎。只要我想要﹐照樣能拿下二十分。可是這並不是我想的﹐我所想的並不是拿下二十分﹐或是讓防守的人得分降低﹐並且說﹕“我讓他灰頭土臉﹐他只得十八分。”要是輸球了﹐誰在乎這些啊﹖我出場是要成為場上的一道難題﹐是要把別的球隊擊敗。

跟我搶籃板球成績完全相反的是罰球。認為我罰球差勁的人不知道有多少。對我來說﹐罰球是我懶得做的小事情﹐就好像我害怕投球一樣。一九九四年到九五年球季是我罰球率最高的一年﹐達到百分之六十八。雖然為這並不算好﹐可是總比我一九八九年的紀錄好得多﹐那年十五場比賽中只有百分之三十七。要這麼差勁也很難啊﹐兄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