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事──NBA的兩大支柱之一
她保存的箱子也拿出來作為証據﹐搞得法庭裡每個人都笑了起來﹐連法官都笑了。這個我並不很在意的女人﹐怎麼會那麼離譜去收集那些垃圾呢﹖我敢說法官坐在那裡心裡想著﹕“這是哪門子的設計陷害﹖她是不是要設計削他一百萬呢﹖”我想答案是對的﹐事實就是如此。
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信任她﹐我是不相信任何人的。跟個女人在一起﹐這沒什麼﹐可是我不會真的信任她﹐女人把事情看得太認真了。她們說﹕“這傢伙對我真好。我想要多跟他在一起。”有時候她們搞不清楚那只是友誼而已。
除了離婚之外我還有別的官司纏身。有個女人說我拍她的屁股﹐另一個指控我對她亂開黃腔。還有那底特律的女人﹐因為我沖進看台救球把她牙齒撞掉兩顆﹐於是我得賠她六萬美元。我想﹐在NBA裡面遇到這種怪事的次數我算是破紀錄了。
每隔一陣子你就又會惹上這種麻煩──雞毛蒜皮的小事﹐可是還是很難幸免。要看穿別人是靠靠竹杠過日子的﹐仍非易事。
如果我是別人眼裡所謂的“正常人”﹐那麼他們就不會在乎我拍她們的屁股﹐或者是直接把她們抱起來強吻。她們會賞我一耳光﹐可能就這樣而已。但是如果碰到有錢有地位的﹐她們就會這樣想﹕“嘿﹐他碰我﹐我得要削他一筆。他們有錢的很﹐不管真的假的。”
如果沒有金錢介入﹐事情就不同了。有錢能使鬼推磨﹐它會讓人無中生有﹐它會讓她們得到意外之財──正常途徑所得不到的。
要說過去六年來我賺了那麼多錢﹐卻沒有一點點存款﹐別人是很難相信的。其實我的錢都跑到律師那裡去了。在過去五﹑六年間﹐如果我不是把那麼多錢給了律師﹐我想銀行存款會有個三﹑四百萬美元﹐光是離婚的官司就花掉我兩百萬美元。
談到女人﹐我不願這麼說﹐可是我頭一個想法便是她們對我都是有企圖的── 這總是我第一個念頭。發生過這麼多事情﹐讓我變成這樣。有的女球迷很好﹐很正點﹐有些很賊。可是有的女球迷唯一的念頭便是找運動員上床。盡量找運動員上床變成她們的目標﹐看看能不能找到長期飯票或是削一筆﹐
起初我一點也不懂這些﹐但是慢慢地我學會了。還是新人的時候﹐有人在我耳邊低語﹕“小心點﹐丹尼斯洛文。別掉進陷阱。”可是很多事還是要靠自己學習。犯了錯才會學乖。
從大學出來時我還很天真﹐別無選擇只得改變﹐變得更為強硬與憤世嫉俗。
我學到要找人找炮是件很容易的事﹐既容易又便利。你不需要想太多﹐那就有趣。這種感覺很好──每個男人都夢想著女人揮之即來﹐不是嗎﹖可是有時候你必須先撫心自問﹕“我做的對嗎﹖跟這個剛認識的女人上床﹐是正確的事嗎﹖”
有時候﹐我跟某人睡過以後立即覺得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事。躺在床上想著﹕ “哦﹐狗屎﹐天殺的﹐我做了什麼﹖”我覺得利用了某人取得生理上的愉悅﹐同時在過程中貶低了自己﹐那種感覺並不好。
我幻想著再結婚。將來等我想安頓下來﹐並脫離籃球比賽這種勞工玩意時﹐我會想到再結婚。可是若我再這麼做﹐我倆之間必須先取得了解﹐她得充分了解我的歷史﹐我和前妻安妮的狀況──就是說我下半輩子都必須養她。我可不想再發生同樣的事﹐我不在乎對象長得多美或人品多好﹐但是一定要對我完全誠實。結婚的理由要非常正當﹐還必須要嫁雞嫁雞﹐嫁狗隨狗﹐即使我最後淪落回機場打工﹐在我不能打球﹐失去耀眼光芒之後﹐還會要我。她必須準備接受這些﹐因為我只要求這些。
談到性事﹐我想我全都見識過了。我所遇到最瘋狂的事便是遇上那種夫妻。他〔她〕們會在比賽後或是到酒吧來找我﹐男的會要求我搞他的老婆﹐而他在一旁觀賞。這是她的性幻想﹐也是他的。
頭一次遇到這種誘惑是在達拉斯的一間酒吧裡。我幾乎不敢相信﹐我嚇壞了。從那以後﹐就發生過許多次──大多數是在公廁裡。為某種原因﹐那名老公會跟隨我進入﹐並要求我這樣做。實際上他們是要求我做那種事。
我的反應很簡單﹕“為什麼﹖你為什麼要這樣做﹖”
他們會說﹕“我老婆要這樣做。”
我說﹕“好吧﹐這麼說這樣做你不介意﹖”
“我老婆真的很喜歡你﹐而我喜歡看你搞我的老婆。”
我望著那家伙說﹕“好。你要看我搞你老婆﹖如果我真的搞你的老婆﹐我倒想看看你的表情。你的老婆很爽的時候﹐看你會怎麼想。我想你可能會說﹕‘哦﹐狗屎。’還有﹐如果她跑來找我說﹕‘我想要再來一次﹐不要讓我丈夫知道。’你會怎麼辦﹖”
我沒辦法做這種事﹐我絕不會做這種事的。這對我已不再是稀奇的事。剛遇到這種事的時候確實讓我驚嚇﹐我的反應是“搞什麼名堂﹖操﹗那麼瘋狂。”現在這種事已如家常便飯了。我已經習慣遇到這種狗屎倒灶的事了﹐所以﹐現在要嚇倒我恐怕要拿出比這個還瘋狂的事才行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