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麥當娜──一段老式羅曼史
我跟麥當娜在一起的頭一天晚上﹐我們到邁阿密的一家同性戀夜總會玩。我坐在桌子前﹐啜飲著酒﹐望著麥當娜與她的女朋友在舞池裡跳舞。麥當娜拉著她的女友們跳舞﹑擁抱﹑親吻。
那晚很好玩﹐我身在其間﹐欣賞著﹐想著這種瘋狂的生活不知道又要帶給我什麼了。我一點也不知道這將是六個月瘋狂生活的開端。
麥當娜闖入我的生活是在一九九四年﹐當時她經常到紐約麥迪遜花園球場觀看紐約人隊出賽。她跟一些大明星如胡迪艾倫〔Woody Allen﹐名導演﹐近作為《子彈橫飛百老匯》﹑《強力春藥》〕﹑史派克李〔Spike Lee﹐黑人導演﹐紐約人隊超級球迷〕﹑比利克裡斯多〔Billy Crystal﹐《比利遇上莎莉》男主角〕等人來看球。當時她喜歡約翰史達斯〔John Starks﹐得分後衛, 現金州勇士隊〕﹐不過老實說﹐我也從未注意過她的愛情生活。
接著﹐在一九九四年全明星賽時﹐她在電視上說﹐她想會會丹尼斯洛文。她好像是這樣說﹕“我認為丹尼斯洛文實在酷死了。我認為他很能為自己活。他很真實﹐我想見見他。”
我沒被選入全明星隊。那賽季我平均每場抓下十八點三個籃板──當然是全聯盟最高者──可是我沒被選入全明星隊。
從那時開始﹐大約有三個月的時間﹐一堆公開宣傳人員開始從中撮合麥當娜與我的會面。這件事我的看法是這樣的﹐如果那女人想要跟我見面﹐那就趕快見面了事﹐不必要借一大堆人之手來安排﹐才能坐下來談。最後﹐到了四月份﹐麥當娜的一名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﹐要我到邁阿密去﹐因為麥當娜將代表新潮前衛的《薇碧〔Vibe〕》雜誌訪問我。他們跟我說麥當娜被該雜誌指定為訪問我的人﹐專訪及照片將做為九四年六月號的封面故事。
老實說﹐我認為這都是些狗屎倒灶的事﹐不覺得真的會有這種事。這女人能從我身上得到什麼﹖公關人員不過是耍噱頭﹐想辦法要讓我們碰頭。他們一直告訴我說﹐她為這次訪問對我做了很多研究。說實話﹐我根本不相信這種鬼話。
該去的時間到了﹐我才在想﹐搞什麼鬼﹖我根本不相信這種鬼話。
由於正處於球季當中﹐計劃是我在練球結束後由聖安東尼奧搭飛機到邁阿密﹐接受訪問與拍照後﹐第二天再趕飛機回聖安東尼奧參加晚上的比賽。
我跟布萊恩瑞奇一起到邁阿密與麥當娜碰面﹐到她家停留。我不會讓布萊恩失去見大明星的機會。等我們到了那裡﹐麥當娜的一名女經紀前來應門。我們走進去﹐麥當娜走下樓梯來歡迎我們。
我看著她﹐好像跟一般人初次見面一樣﹐不過是另一個普通人。對於見到大明星﹐我不會有什麼興奮的。我說﹕“我是丹尼斯洛文。”她則說﹕“我是麥當娜。”然後我們同時說﹕“很好。”這就是麥當娜﹐我的口氣像是﹐“酷──麥當娜﹐也沒啥大不了的嘛。”這並不是我的夢想或怎樣﹐大概也不會是她的夢想吧。
我不喜歡她的工作﹐也不喜歡她的音樂﹐這我也跟她說了。我認為她是一名光彩奪目的藝人﹐可是她的音樂並非我喜歡的風格。她為配合新專輯《睡前故事》做了些改變﹐變得很酷﹐不少人卻無法接受。
雙方經過介紹之後便展開訪問。她坐下來拿出筆記﹐她已經把問題擬好﹐事先寫好的。在我們開始訪問後不久﹐他們開始拍照﹐我們便對上了眼。從拍第一張照片開始我們就摟在一起。我不在乎她是麥當娜或是誰﹐對我來說她就是一名女人﹐我們相互鍾意。在我倆快要把持不住的時候﹐他們結束了拍照。後來我們一同到同性戀酒吧去﹐那是一次不一樣的經驗﹐她在那裡沒被人包圍﹐因為那裡的人都認識她也經常看到她。她在邁阿密有幾處比較熟悉的地方﹐不會造成人們的騷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