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(第四節)

我和麥當娜──一段老式羅曼史

該系列第三場賽事是在一九九四年五月三日進行。我們在五戰三勝的第四場輸掉﹐我當然又遭到指責──因為我又成了罪魁禍首。麥當娜跟我在一起的事成為禍因﹐因為我沒打第三場球賽。

那場比賽我被禁止比賽﹐同時還罰款一萬美元﹐是聯盟決定的﹐因為我拿屁股頂撞約翰史托頓。我承認我做了﹐也正如我前面所言﹐約翰史托頓是全聯盟裡最卑劣的偽裝者。他打球比誰都髒。他們還說我打了卡爾馬龍──我還是不認為我碰過他──以及從後面用手肘打了湯姆張伯斯〔Tom Chamders﹐大前鋒﹐已退役〕一拐子﹐像是拿斧頭劈下去那樣。

我只能說﹐那系列比賽本來就是肉搏戰。

就這樣﹐輸掉那系列比賽變成我的錯﹐也不說大衛羅賓遜失常。我被指責﹐原因在於我遭禁賽一場﹐還有麥當娜到猶他州看第三場比賽。

我沒跟球隊待在鹽湖城。我是該待在梅奧特與一堆球員在一起﹐應付要求簽名的球迷﹐同時坐在房間裡看電視轉播呢﹐還是跟麥當娜到山上有三間臥室的私人公寓呢﹖你會選那一樣﹖她在鹽湖城山上租了一棟別墅。那裡嚴禁森嚴﹐同時一輛大轎車等在門外﹐這樣的情況﹐我做出抉擇來並不難。

在那幾天裡﹐這輛大轎車變成我的定點往返專車。我在山上過夜﹐然後搭大轎回去練球或比賽﹐之後再乘坐大轎車回到山上。我很快就習慣這種生活方式了。

麥當娜的名氣是建立在性上面﹐她非常熱情﹐可她並不是那種一天要搞個三﹑四回的女人。她只要求能來一次夠勁的﹐希望能讓她受孕。很多人跟我說﹕“跟麥當娜生孩子﹖這樣想吧﹕這回你可是用孩子大撈一筆了。”這就是人們所想的﹐沒有人會認為這不過是兩個名人在胡搞而已。

在猶他州那段時間﹐我不希望與球隊有所牽連。我甚至於沒告訴教練或球隊經理我到哪裡去了。積哈利是我在隊上唯一的朋友﹐所以我選擇他知曉我在哪裡過夜。我給了他電話號碼﹐同時跟他說“只有在緊急狀況下”才能把電話號碼告訴別人。

這當然問題很大﹐當然了──動搖士氣。同樣的戲劇性老是在我身上發生﹐問題是﹐誰從中得到好處﹖球隊跟約翰路卡斯。

麥當娜來看球﹐顛倒眾生。而我卻……操﹐我能做什麼﹖我當然跟她一起走出去。我能怎樣﹖別的球員也有女朋友﹐不是嗎﹖他們不是也有老婆嗎﹖只因為我女朋友是全世界最知名的女藝人﹐就不能帶她來看球了嗎﹖

第三場比賽﹐即我被禁賽的那場﹐馬刺隊表現得糟透了。比數為115:72﹐真是難看﹐簡直爛透了﹗大衛羅賓遜拿了十六分﹑十一個籃板﹐但他並不是關鍵。你想要知道那場比賽有多糟嗎﹖積哈利在那場比賽時間特別久──他也打出了代表作。大衛在這系列比賽裡一無是處。

我跟麥當娜在山上看那場比賽的轉播﹐我們坐在別墅裡觀賞比賽過程。我被禁賽﹐所以沒到現場去﹐他們不讓我出賽﹐我有更好的事可以做。

我們實在不應該輸掉那一輪賽事。我們在主場取得第一場勝利﹐然後直落三場被淘汰。我們的賽季到此劃下休止符。最後一場比賽比數相當接近﹐95:90﹐我拿下二十個籃板球﹐可是這支球隊根本沒有鬥志再上一層樓。我們在第一場把他們轟掉﹐可是後來就連輸三場說拜拜了。

最後一場比賽結束後﹐我走進更衣室﹐拿起我的東西便搭乘等著我的大轎車﹐跟麥當娜走了。我沒跟任何人說話﹐在教練卡斯發表他的球季結束訓話之前便告離去﹐沒跟任何人握手或是說再見。我的球季已經結束了﹐沒有什麼話好說的了。我把暖身服裝換上﹐留下制服﹐下一站要到洛杉磯去﹐去麥當娜的住家。

那是五月初的事﹐之後我們待在一起很長一段時間。我也分別到紐約與洛杉磯兩地看她。我們在亞特蘭大共度一周半的時間﹐住在麗池卡爾登大飯店﹐她在亞特蘭大錄新專輯。

馬刺隊裡的每一個人﹐包括一些球員在內﹐都評擊我因為麥當娜來看球﹐造成球員士氣受到影響。他們對於我被禁賽的那一場沒有跟球隊在一起想法不悅﹐可是你要知道這整件與麥當娜有關最奇怪的事情在那裡嗎﹖每一個人都喜歡這件事的發生。她跟我在一起﹐大家都很興奮﹐他們跟小孩子一樣興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