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(第六節)

我和麥當娜──一段老式羅曼史

她是個了不起的女人。在電視或錄影帶裡﹐得到的印象是﹕她是強悍的人﹐在大衛賴特曼〔David Letterman〕的節目裡﹐二十分鐘的訪談滿嘴髒話。但在私底下﹐她完全不是這樣﹐我們一起出去時﹐不記得她曾開口講過髒話﹐她都保持著優雅的風度。

我們之間從未有過爭執﹐那是段很輕鬆自在的感情。性方面很好──不是最好的﹐但夠好了──但我倆的關係並不僅止於性。我倆相知甚深﹐到了令人害怕的地步。

雖然她有甜美的一面﹐可是不管我何時與她在一起﹐仍然知道她是個擁有權力並了解如何去運用的女人。她是事業上的女強人﹐非常了解自己想要什麼。從她把我邀到邁阿密的方式可知一二﹕她跟《微碧》雜誌搭上線﹐用這個引我到那裡去。她要會會我﹐於是她讓這件事成真。

她要誰就有誰。她擁有全世界的錢﹐她是有力量的女人﹐這對我極有吸引力。她對我則一無所求﹐就是單純地喜歡我這個人﹐喜歡跟我在一起。我不需要懷疑什麼時候突然揭開了騙局﹐發現她開始要我的錢。我的錢只不過等於她口袋裡的零花錢罷了。

性方面也很不錯﹐對我們之間的感情有助益﹔不過雖然不錯﹐但也沒有再多說的價值。既不瘋狂﹑野性﹐也不荒唐。一點也沒有﹐就是還不錯而已。

大家都以為跟她會有最好的﹑性狂野的性﹐每個男人都夢想跟她上床。我則到了不會老想跟她那樣的地步﹐我們在一起很自在﹐性愛很滿足。她在床上不像特技表演者﹐當然也不是條死魚。

我必須召供一件事﹕我跟麥當娜在一起時﹐還有另一個女朋友﹐名叫金姆。她跟我在聖安東尼奧同居﹐可是我們之間的關係陷於低潮﹐因為我認為關於她身份方面對我有所欺騙。她一直說自己很有錢﹐結果都是一堆謊言﹐我跟麥當娜在一起更覺得心安理得了。

金姆曉得我去看麥當娜﹐這引起一些問題。她知道我們的關係完蛋了﹐她也看到麥當娜寫來的傳真與信件﹐她知道我一直跟麥當娜有聯絡。我們分手後﹐我跟麥當娜更常見面了。

分手之後﹐我帶金姆到拉斯維加斯。我要到拉斯維加斯﹐但是不想一個人去﹐於是帶著金姆同行。我們到那裡的第一晚﹐麥當娜的一名助理突然出現在我們的賭桌前﹐對我說﹕“樓上有人要見你。”她施行從不帶隨從﹐可是這回卻帶了。

我當時在想﹕“哦﹐老天﹐麥當娜在這裡。”她尾隨我跑到拉斯維加斯來了。我跟金姆在一起﹐麥當娜發現﹐於是跟來了﹐她不但已經到了這裡﹐而且就住在隔壁房間。她查出我住的的房間﹐然後把隔壁房間給訂了下來。

麥當娜知道我喜歡到賭城玩﹐因此當她發現我離開聖安東尼奧﹐她就知道要到賭城來找我。我想誰都可以做到這點﹐因為我的行蹤非常容易猜出來。當我想玩樂時﹐就會到拉斯維加斯來﹐到了這裡﹐我必定住在海市蜃樓飯店〔the Mirage〕。麥當娜猜到了﹐同時還找到我住的房﹐訂下隔壁房間。我曾經說過﹕她是個知道自己想要什麼﹐也曉得怎樣去爭取的女人。

因此當麥當娜的助理找到我﹐我離開賭桌﹐單獨地去看麥當娜。我們站在樓梯天井﹐她對我說﹕“你愛我﹐你要跟我在一起。現在就跟我走﹐忘掉你的女友。”我怎麼辦﹖我想很明顯地﹐我做了正確的抉擇﹐拿起我的東西就跟她走了。我們搭上飛機回到她在洛杉磯的家。金姆平安回家﹐這件事之後我們之間的感情也就所剩無幾了。

麥當娜為同性戀朋友做了不少的事﹐我也想效法她。她在音樂裡表達出來﹐而我則是在馬刺隊打球的最後一年﹐於季後賽出戰湖人隊時﹐在頭上染出聲援愛滋病患者的標誌來。

麥當娜跟我在很多方面很相像。麥當娜的行徑有時像是變性戀者──不管她是或不是──我則是在心裡懷疑自己是否為變性戀者。麥當娜並未沉迷於性﹐她不會到酒吧去﹐挑上一名馬子然後說﹕“我今晚要跟她睡。”我想﹐她是以別的方式來表達﹐她想要跟別的女人愛撫﹐就跟別的女人愛撫﹐可是她不會出去隨便找個女人做更古怪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