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(第九節)

我和麥當娜──一段老式羅曼史

我們約會時很有趣﹐很好玩﹐那是兩個獨立的人想要擁有都會形態的愛情。我們想要──至少我們是這樣想的──獨立於其它事情之外的感情。

此後﹐我發現有很多馬子想要跟我在一起﹐因為她們知道我跟麥當娜談戀愛﹐她們認為這很酷﹐既然我跟所謂的性感女神在一起﹐她們想競爭看看。

我每次聽到這裡﹐都會發笑﹐不能理解為何人們會在乎這種狗屎事情。麥當娜或許是最具知名度的女朋友﹐可是我從來沒把她想成那樣﹐從未萌生此種想法。並不是“麥當娜﹐麥當娜﹐麥當娜﹐我夢想著她﹑渴望著她。”了解她以後便知她是很酷的馬子﹐大概就是這樣子了﹐裡面並不包含著性感魔力這種事。

大家都說是她甩了我﹐但是這是另一回事。因為她是麥當娜﹐所以大家才認為是她甩了我。她甩了我﹐是因為我不能夠經常看她﹐如果要說是她甩了我﹐請便。

一九九五年夏天﹐麥當娜跟我曾有一次復合的機會。那是在兩人分手各過各的日子之後﹐我們在洛杉磯共度了三天。我以為我們不會再見面了﹐然而我倆卻想再找回點什麼﹐仍然有愛的火花﹐我們想知道會不會舊情復燃。

我前往洛杉磯﹐停留一周﹐住在紐約人飯店裡﹐她連續三天來看我﹐我們聊了很多。那裡有攝影記者──到處都是。積哈利來看我﹐我帶著他只有半歲大的兒子走出飯店﹐所有的攝影師與記者都叫﹕“那是麥當娜的孩子嗎﹖”

真是瘋狂。那孩子是藍眼珠﹑金發的白人──真是個好問題﹐他長得還真像我嘛。

她來看我的時間﹐幾乎是我們分手一年以後。來了我們只是聊聊﹐無關於性﹐沒說到懷孕的事﹐就只有聊天﹐嘗試要挽回感情﹐可是我想我們發現已是枉然了。

經過在洛杉磯那一周之後﹐竟然沒有任何事發生﹐於是大家都說﹕“哦﹐這回她真的把他給甩了。”事實並非如此。

無人了解﹐她是麥當娜﹐所以大家自然會認為是她把我甩掉。

有一次她在訪問之中開玩笑地問道﹕“你認為我應該嫁給他嗎﹖”聽起來好像我沒有置否的餘地。當時我坐在屏幕前說﹕“不﹐我不認為你在他還沒有表示意見之前應該嫁給他。”

我不要“搖滾明星麥當娜”。我曾擁有她﹑愛過她﹐那很不錯。我要的是那個與我談戀愛共度美好時光的酷女孩﹐但是到最後我們發覺阻礙實在太多了。

在她結婚之前﹐我不認為我們之間的關係告終。我們之間仍然存在有相當強烈的感情﹐只要復合就會立即呈現出來。如果我現在就要找回麥當娜──如果我展開全方位的攻勢來挽回她的心﹐她必然會有所回應﹐若我今天大叫我想念麥當娜﹐就會有效。相信我﹐兄弟﹐上次就是這樣。

我跟她在一起的時候﹐無法去除一種想法﹕“我沒有理由置身於此情此景。”我不迷戀明星﹐同時我卻又不知道為什麼這種事會降臨到我頭上。在所有不可能發生的事之中──離開達拉斯﹑進入NBA﹑成為球星──這件事是最難理解的。她是麥當娜耶﹗這段羅曼史人人矚目。

我告訴她﹕“我實在不應該在這裡。你要的是別人﹐不是我﹐你可以找到更好的。”我總是這樣對她說﹐而她會說﹕“我覺得你夠好。你的床上功夫了得﹐我遇到床上功夫了得的人﹐跟他在一起我便覺得舒服。你便是其中之一。

長久以來我便嘗試要保持正常﹐要讓別人把我當成普通人看待。跟她在一起就不可能了﹐我不可能維持正常﹐過去努力奮鬥過的事必須從頭來一遍。

有一回她居然想到要放棄一切搬到聖安東尼奧去﹐她決定要來跟我住。她認為這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途徑﹐排除所有困難讓我倆有美好結局的辦法。

“我打算要讓你覺得自在一點﹐”她說﹕“我打算嫁雞嫁雞﹐嫁狗隨狗﹐可是你偏不領情。”

她會不斷地這樣做﹐她會為我哭泣﹐我知道她是認真的。問題是﹐我就是無法有回應﹐我就是沒有感覺﹐我就是不能當麥當娜的男人。當我必須做出決定時﹐我就是無法放棄一切來追尋那個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