尋死念頭──以自殺為動力
我計劃是這樣的﹕在打完我的最後一場比賽之後﹐我將走下球場﹐把衣服一件一件脫掉。先是上衣﹐上面有簽名﹐再把它送給看台上的孩子。接著我會把鞋子丟上看台﹐然後是襪子﹑短褲﹑護帶。再來我便自場中央全裸地走回到更衣室去。這是前無古人之舉﹐也是我對NBA的離別一擊。
如果我早死﹐大家都會說﹕“是毒品造成的﹐一定是吸毒所造成的。”大家的第一個反應一定是如此。然後他們會說﹕“他是自殺的﹐他早就想自殺了﹐從他打球的方式以及場外所作所為就可以看出來了。”
當新人那年結束之後﹐我回到達拉斯探望童年好友。有一位已經是大毒梟了﹐他帶我到一家聚集著毒販與吸毒者的酒吧去。我們走進那地方﹐剛進前門沒兩步﹐突然酒吧裡有人舉槍對我們射擊。我朋友拔腿就跑﹐等我明白過來發生什麼事後﹐立刻跟著他跑出去﹐我們衝回車上﹐在他們還沒追來之前脫身。
我坐在車上把頭伏低﹐心裡想著﹐我是名NBA球員﹐我他媽的在這裡幹什麼﹖
這件事從未見諸報端﹐可能是因為當時我還沒成名吧。但是如果現在發生這種事﹐你能想象報紙的標題會怎麼寫嗎﹖丹尼斯洛文與毒販離開酒吧時遭到槍擊 ──同時各方都會加以報道﹐到時大家都會說﹕他們早知道會發生這種事了。
一切都植根於形象﹐不管事實為何。同時我也發現到﹐一般的美國企業遇到比較不一樣的人時都會被嚇到。在聖安東尼奧馬刺隊的最後一年﹐我原本準備跟洛比圖〔Robitussin〕簽訂一項廣告合約﹐可是他們看到一九九五年五月號的《運動畫刊》裡﹐由麥克索佛〔Mike Sliver〕報道有關於我的事情之後﹐他們便打了退堂鼓。
在那篇文章裡我談到想跟別的男人做愛﹐還有自殺的念頭﹐這些大概把那家廠商給嚇到了。他們說那篇文章裡所描繪的形象與他們公司要求的不符。我說那沒關係﹐那表示你們公司的形象也不符合我的形象吧。
後來他們跟“巨無霸”奧尼爾的媽媽在談。我想這會比較符合他們的形象要求了。
回想一九九三年四月的某晚﹐我坐在球場停車場的車子裡﹐手邊擺著槍﹐面臨結束自己生命抑或繼續走人生路途的抉擇﹐後來我想通了﹐決定用不同的方式來面對自己的問題。那就好象絕處逢生一般。
天人交戰的動機之一﹐在於要不要扣扳機讓自己快速死亡﹐或是維持原來的慢性自殺生活方式。那時候我的生活無異於慢性自殺。
現在我快樂地活著﹐不再按照別人的想法生存。我曉得別人的想法﹐別人說些什麼﹐可是那些都是耳邊風。經歷過那麼多的艱苦﹐沒有誰能再告訴我應該要怎樣過日子。在這瘋狂的人生當中﹐我得到不少次重生的機會﹐這回我要靠自己生存。
當我的人生不再有目標﹑不再有夢想﹐沒有需要去完成的事﹐時間到我了將會知道。當我變老﹐發生這種情形﹐我或許會退隱山林﹐獨居一段好時光。我會回憶起過去的種種﹐然後拿把槍對準自己的腦袋開槍。將會是那樣結束的﹐就在那種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