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奔的公牛群──好戲在芝加哥上演
最後﹐他們準備要進行這項交易的時候﹐他們才找我去跟總經理杰瑞克勞斯〔Jerry krause〕以及其他的成員談了三天。我很高興到芝加哥﹐可是要經過這麼嚴格及複雜的檢定之後﹐才能決定我是否能為他們打球﹐這對我說是一種侮辱。大概他們信不過丹尼斯洛文﹐除非能坐下來面對面說出他們想要聽到的事﹐他們才會相信。我了解這種過程﹐可是經歷這樣的檢定仍然很傷人。
有件事大家應該了解﹕我喜歡我的個性。在馬刺隊時的處境傷害了我在聯盟裡的風格﹐令人難過。要不是馬刺隊很離譜地把我視為禍害﹐我就不會在芝加哥受到這種屈辱﹐公牛隊也不會認為有必要做這種事。
經過一段時間後我想開了﹐這只不過是在過去幾年裡我所經歷同樣的事罷了。由於我極欲離開馬刺隊﹐受這點委屈簡直算不了什麼。公牛隊方面要我保証能遵守規矩﹐包括我必須要守時與減少外務。菲爾積遜很嚴格﹐他說﹕“就是這些規矩﹐如果有哪些地方你認為沒辦法做到﹐讓我們知道。”
他們的規矩與別隊沒啥不同﹐都是同樣的玩意﹕要準時﹑穿制服﹑舉止要代表該隊精神﹐我不知道聽過幾千遍了。我對遵守這些規矩沒有任何問題。可是﹐仍然有與馬刺隊不同之處。在聖安東尼奧﹐我若是遲到了﹐那怕只有三十秒﹐他們也要罰我五百美元﹐同時還大做文章﹐這事還登上報紙成了新聞。在公牛隊遲到﹐積遜罰你五塊錢﹐還可做罰球練習來彌補﹑免罰錢。你可以挑兩名球員來跟另外三名球員比罰球﹐贏了就不用罰錢。我總是選佐敦跟史提夫卡爾〔Steve kerr〕﹐因此不管我投得多爛﹐都有機會贏。
公牛隊找我談的時候﹐芝加哥的媒體為之沸騰﹐大眾講座的焦點在於我的“個性問題”﹐猜到了吧﹖他們懷疑我是否會成為該隊的害群之馬。馬刺隊很離譜地把我視為禍害﹐而這傷害到我在NBA裡面的風格。如果不是這樣﹐公牛隊不會認為有必要搞一大堆面談。可是就我所知﹐你們花錢買的不是我的個性﹐你們要我來是協助球隊打勝仗﹐其它的都不重要。
在我心裡﹐為馬刺隊效力這兩年之中並沒有影響到我的風格﹐在別人的想法裡或許會有﹐但它並沒有改變我。我認為馬刺隊就是不欣賞我的風格帶給該隊與該市的一切。
有報道說我在芝加哥與杰瑞克勞斯面談時﹐整整兩天都待在他家裡﹐那是不實的﹕我住在旅館裡﹐不是參加通宵舞會或什麼的﹐是很正經地談事情。
那次面談在克勞斯家裡﹐大多數時間都是克勞斯在講話。我比他想象的要聰明多了﹐可是大概因為話不多﹐他以為必須要講很多次才能讓我搞懂。其實他不用嚕哩囉嗦別名的講幾千遍只為了一個主題。我打從一開始就了解了﹐不過他們以為我不懂吧。
事情其實委簡單。總而言之就是﹕我到底要不要加入芝加哥公牛隊﹖
我從未說﹕“是的﹐我喜歡到公牛隊打球。”那不是我的風格。他們必須做抉擇﹐值不值得為冒險要我﹐那可是大家的想法﹐那也是他們提議的交易。我告訴他們說﹐不管到哪支球隊我都會努力打球﹐整個職業生涯都會如此執著。
公牛隊得知我過去的幾件事﹕
一﹑九四年到九五年間在馬刺隊我只有一次練球未到﹔
二﹑馬刺隊經理階層在合約方面欺騙我的事﹐讓我十分不悅﹔
三﹑普波域治在無法馴服我之後﹐把這件事變成了私人恩怨﹐逮到機會就要整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