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奔的公牛群──好戲在芝加哥上演
我想這對公牛隊來說還不算太壞﹐因為他們認為要我來的報酬應該高於風險。我知道真相﹐我知道公牛隊需要有人來做苦工。失去了“眼鏡蛇”荷利斯格蘭〔Horace Grant﹐前公牛隊當家大前鋒, 現魔術隊〕對該隊造成很大的傷害﹐於是他們開始對我產生興趣。格蘭在公牛隊時不受器重﹐等於在其他大牌球員的陰影底下打球。格蘭跑到魔術隊﹐而佐敦重返公牛隊時﹐該隊才發現要是格蘭沒走﹐實力會強很多。於是突然間﹐每個人都說格蘭曾經是公牛隊的靈魂人物。他們的說法可能是對的﹐荷利斯格蘭曾經是該隊的重心。每支球隊都要有人出來做開路先鋒﹐讓大牌球星日子更好過﹐而這正是我打球以來所做的事。
荷利斯格蘭意志堅強﹐與我一樣﹐我們是同類型的球員﹐也因此有過多次交鋒。他是少數我尊敬的球員之一﹐因為每次跟他對抗時﹐我都會被激得生氣。我若是生氣了﹐會打得更好﹐讓我不會掉以輕心。
若是荷利斯格蘭仍在陣中﹐沒有多少人會懷疑公牛隊在九五年可以席捲一切的。他們必須找個人來填補格蘭遺留的空缺﹐他們知道我正是一時之選。不管他們跟我談了多少回合﹐也不管他們找積哈利談了多少次﹐都不能改變這一事實﹕公牛隊若要回到連拿三年總冠軍的實力﹐就必須把我網羅旗下。
“飛人”佐敦與柏賓都必須贊成公牛隊買下我的這項交易﹐對我來說是好事。如果他們其中一人有異議﹐那麼我就可能要到別的隊去了。密爾沃基雄鹿隊對我頗感興趣﹐聽說他們愿意跟我重新簽訂讓我滿意的合約。在佐敦與柏賓這方面﹐我想他們了解到我進公牛隊並不是來做大牌的﹐我會出場盡到自己的本份﹔我對其他的球員地位不具威脅。我所做的只是協助他們﹐讓他們更容易得分。
在我到公牛隊之初﹐佐敦與柏賓表示對我的到來尚有些疑慮﹐可是這些疑慮在訓練營開始之後便消失了。佐敦說﹐他從來沒見過有誰能夠那麼快便學會公牛隊複雜的進攻戰術﹐連他自己都沒辦法。對我籃球知識的豐富﹐大家都是印象深刻── 我想還包括了驚訝吧。或許他們在過去九年裡都沒有仔細看我打球。
我從來沒說過﹕“哦﹐真好﹐我能跟佐敦﹑柏賓一起打球了。”我敬佩他們的球技﹐也喜歡跟他們一同奔馳在球場﹐可是我並不怕他們。我並沒有敬畏大明星心理﹐因為我跟他們是同一隊的啊。
整個集訓過程裡﹐我在球場下沒跟喬丹說過兩句話。我跟誰都是這樣﹐我很少跟人講話的﹐這跟我在何地或是何隊都沒有關連﹐就算到邁阿密熱火隊或明尼蘇達森木狼隊都是一樣的﹐那並不表示我跟佐敦相處不來。我們擁有同款式的法拉利跑車﹐所以我們經常討論車子﹐我們也會談籃球經。我們在球場上合得來﹐這才是最重要的。
我認為公牛隊足可於當年的活塞隊比擬﹐可是我對當年的底特律活塞隊還是抱著特別的感情。我們擁有一切﹐對我而言﹐這支隊伍相當地特別﹐因為那是我崛起的地方﹐也是我學習如何參與比賽的地方。
講到公牛隊的這個組合時不能不順便提到聯盟。NBA現在已開始走下坡了﹐有太多的爛隊存在﹐因此很難公牛隊跟其它偉大的隊伍來做比較。就我所知﹐他們最好拿出辦法來﹐免得聯盟無法拯救。
籃球界三大世星齊聚一堂﹐在芝加哥是相當風光的。我們引起的矚目令人難以置信﹐在每一個城市﹑每一場球﹑每一天都是如此﹐到哪裡去都必須有警察開道﹐甚至到薩克拉門托這種地方都是一樣﹐在NBA是前所未見的。
大家都知道米高佐敦能輕而易舉在一場球賽中拿下五十分。給他進到了禁區﹐那就完了。看到某些球員帶球過人上籃得分﹐實在是很過癮的事﹐佐敦讓我最驚訝之處就是這點。他的跳躍與灌籃最為人稱道﹐但是真正了解籃球的人會欣賞他的過人切入找空檔投籃的功夫──不管怎樣他都能把球投進。史葛迪柏賓也有這樣的本事﹐我剛到芝加哥時對他的球技真是他媽的印象深刻﹐跟他同隊比跟他對抗時更能體會到這點。